
在今天的社会认为一切都是相对的,没有对错它成为对社会各阶层越来越难声称他们实际上不相信的东西立刻被冠以各种名称的人贬义。 封闭的头脑,愚蠢,傻瓜,偏执等...
一个明显的例子,这种情况发生在所谓的“活着的宪法”在整个美国倡导的。 他们的位置,在这里最简单的术语来说,就是美国宪法是活的,因此该文件的含义的社会标准的发展演进。 这会触发约47,000在我的头上,当我听到这个问题,但它可以让一对夫妇由于空间和时间上的考虑。
如果美国宪法是活的,什么时候变得可行吗? 自由党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的可行性论证证明了几十年(堕胎)杀害无辜的婴儿。 “胎儿是不可行的,不能超出母亲的子宫,因此这是她的生存权利,放弃它。”听起来很熟悉? 所以,回到原来的问题? 当是宪法可行并能够对自己的生存? 它是当它进行了修订,允许妇女选举权? 怎么样时,曾作修订,废除种族主义人头税的政策? 或者,我知道,又如何在第13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的美国? 是这些问题的可行性吗?
我提供给任何人读这是没有宪法的证明,过去,现在,还是人人都成为“活”的文件上面的实例。 该宪法没有也不可能每一个都试图预见和解决每一个问题变得赶时髦或臀部不断变化的社会过程中的细微差别。 (阅读流产“权利”,同性婚姻,禁止或限制枪枪的法律。)以上插图,这些都是明显的例子是宪法修订,以处理不符合宪法讨论的问题。 见模式?
创始者无法想象一个社会,认为杀死一个未出生的婴儿是母亲的权利或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拿走了你的权利,拥有一支枪,因为一个人住在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华盛顿特区,实例)。 宪法是不是生活不应该这样看待。 当然不是从“开明”左谁只是觉得它是活的时候帮助他们的最新宠物的原因。
宪法是不是还活着! 主张不能简单地增加,当他们感到方便。 如果它没有具体的地址,它并不处理它。 它成为一个在该点的立法问题,并回落到每一个国家和代理,对人民,来决定哪些法律是。 如果这个伟大国家的公民同意的东西应该由宪法加以解决,那么,它便被添加(读经修订)不神奇通过司法能动行为插入。 第十届修订说得好:
“该国不委托美国宪法,也不是它禁止美国,是保留给各州行使,或人民。”